新快报讯 记者王娟 通讯员关悦报道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广州海关对外公布了该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情况和进口食品、消费品的不合格典型案例。
为呵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广州海关不断强化监管,坚决守住进出口食品安全底线。
2020年,广州海关关区查获不予进口的不合格进口食品116批,包括肉类、燕窝、水产品、蜂蜜、饮料、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等,不合格原因主要为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亚硝酸盐超标、检出动物疫病、微生物超标、感官检验不合格等,涉及30个国家(地区)。
其中,在塔丝麦卢卡蜂蜜中检出欧洲幼虫腐臭病,在冷冻南美白虾中检出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毒,在7批燕窝(白燕盏)中检出亚硝酸盐超标,在17批冻鸡脚中查验发现存在大量黑丁、黄皮等情况。上述不合格食品均依法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未流入国内市场。
广州海关提醒消费者,选购进口食品、消费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方面:一是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二是要注意有无完整的中文标签和说明书,三是查看是否取得了相关认证,比如对于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是否具有CCC标志及CCC证书等。如对进口食品、消费品的质量存有疑问,消费者可以向销售方索取海关出具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以便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