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农业部科教司副司长石燕泉表示,“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积*推动转基因生物研发与应用。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特别提出,“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对此,石燕泉解释说,《粮食法(征求意见稿)》有关转基因规定实际上强调的是要遵守相关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而不是说立法来禁止或限制转基因技术。
石燕泉介绍,我国批准的转基因产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批准用于商业化生产的转基因食用农作物,另外一种情况是我们国家用于进口加工原料的转基因农产品(12.18,-0.07,-0.57%),包括大豆、玉米、油菜等。“市面上转基因大豆油等都有标识,目前为止,未发现已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任何不良的影响。应该说我们能购买到的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
中国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环境保护专家彭于发表示,针对转基因生物在生产上的大规模应用,国际国内进行了近20年的大量科学研究,这些研究结果表明,转基因品种与非转基因品种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都是一样的,并不是因为转基因作物有另外的基因就会额外增加对生态环境的风险。
“我看好转基因技术主要基于三个理由:一是它在新品种的培育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技术优势;二是转基因可以和很多*优秀的常规技术相结合,从而大大提高育种效率;三是转基因是少有的能满足全球人口、资源和环境发展需要的一项技术。从我国的国情来看,转基因技术是我国发展的一个新的机遇。”彭于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