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严格遵循“四个*严”重大要求,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四级抽检监测33个食品大类4.152 0173 3840万批次,抽检量达到每千人6批次(目标要求为每千人4批次),合格率为98.24%,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其中,共检出不合格(问题)食品727批次。
今年以来,青海省市场监管部门以风险高发环节、食用农产品主销区、食品加工业集聚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铁路车站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抽检对象,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结果核查处置为手段,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共检出不合格(问题)食品727批次,总体不合格(问题)样品率为1.76%。对不合格食品、问题样品全部启动了核查处置,罚款134.58万元,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38.15吨,警告211家,责令停产停业15家,行政处罚169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1件。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坚持把巩固拓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成效作为重要工作,压实省级、市州、县(区)三级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核查处置工作能力水平,积*维护正常的食品安全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企业、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