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糕点(月饼)食品228批次样品(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2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标称御厨坊(唐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时尚天虹百货有限公司新奥天虹分公司经营的老北京豆沙月饼(京式提浆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