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餐饮食品等9类食品129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274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广州市水必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横坑天然净水厂生产的一品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广州市花都区绿蜻蜓饮用水厂生产的雅逸包装饮用水和奥金51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阳江市江城区健银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富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味果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禅城区好旺广东特产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启航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姜黑糖(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标称广东省佛冈县双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葛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肇庆市高新区贺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揭阳市安培营养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培黑芝麻糊-燕麦核桃,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七)佛山市顺德区木公李百货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亚泰食品厂生产的雪派心情绿豆冰棍,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阳江市南大西平廉价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阳江大发益智珍果有限公司生产的蜜味黄皮,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展鹏干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隆都凯嘉园食品厂生产的九制柠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二)东莞市真诚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隆都凯嘉园食品厂生产的九制柠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东莞市真诚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隆都凯嘉园食品厂生产的酸甜芒果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四)中山市百乐购百货有限公司东凤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富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润喉八仙丹,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和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碧有味餐饮服务(肇庆)有限公司销售的土豆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佛山市桂宏食府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真喺菠萝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佛山市桂宏食府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云吞面,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韶关市浈江区宝良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龙虎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龙虎豹牌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阳江市南大新万兴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阳春市恩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装春砂仁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百检网。
(三)博罗县罗阳镇三和顺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新会区沙堆九朝酿酒厂生产的红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韶关市武江区启帆鹏飞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璞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养生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江门市蓬江区智恒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新会会城天马永兴酒厂生产的红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中山鸽速来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酥皮菠萝包,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