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市印染产业*集中的石狮获悉,为进一步助力
据了解,为鼓励企业做优做强、推动智能化生产,石狮市将对新通过工信部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中国印染企业20强”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度投入超1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或安装自动加料、染化料/助剂自动配送系统、智能仓储的企业,按投资额的15%予以奖励,*高不超过152 0173 3840万元。
据了解,为提升内部管理、鼓励工贸一体化和降低企业成本,新措施推荐一批优质企业参加纺织服装产业质量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向工贸一体化转型,逐步提高自营贸易比重,由委托加工升级为自营贸易。对企业当年度自营贸易销售增量部分,予以企业相对应的新增地方经济贡献总额50%的奖励。
新措施还明确,单家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条款的,同类条款取*高金额予以奖励或补助;非同类条款的分别予以奖励或补助,不予相互抵扣。单家企业每年累计享受的补助资金总额以该企业当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为上限,而受到“两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