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含纺织服装的部分)
实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推动企业高
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其制订和实施的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其他市场主体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
《通知》显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的49项标准为2019年度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其中31项为“品字标”团体标准,占比63%。
2018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强化推动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要求。
《意见》指出,通过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能推动企业立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从标准的执行者向标准的制定者转变,通过先进企业标准的带动**,不断提升标准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