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44号公告,鉴于即将对
152 0173 3840年3月4日,土耳其经济部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
2006年7月8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沙特阿拉伯的合成聚酯短纤启动反倾销原审立案调查。2018年10月20日,土耳其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36号公告,对中国大陆合成聚酯短纤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对华合成聚酯短纤征收0.21美元/公斤反倾销税。
2002年4月26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印度和泰国的聚酯短纤维(聚酯短纤)启动反倾销原审立案调查。2019年8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年第26号公告,对该案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维持对中国台湾地区、印度和泰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到岸价6.4%~12.0%、8.5%~12.0%、12.0%的反倾销税。
2020年5月30日,土耳其对进口聚酯短纤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21年8月2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2021年第6号公告,对进口聚酯短纤作出保障措施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年为0.060美元/千克,第二年为0.058美元/千克,第三年为0.056美元/千克。措施自颁布相关总统令之日起生效。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