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依据印尼财政部2021年10月21日第152 0173 3840/PMK.010/2021号条例,印尼自2021年11月12日起对进口服装及服饰配件(ArticlesofApparelandClothingAccessories)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特别关税),对头饰和颈饰(theHeadwearandNeckwearcategory,税号为6117.10.10、6117.10.90、6214.30.10、6214.30.90、6214.40.10、6214.40.90、6214.90.10、6214.90.90)进口份额合计不超过3%、进口总量不超过9%的发展中国家不征收上述保障措施税。
2020年10月1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服装及服饰配件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21年2月23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对进口涉案产品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印尼政府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该案涉及7大类服装及服饰配件134个印尼税号项下的产品。
原文: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10IDN28S1.pdf&Open=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