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种
从总体情况看,此次抽取的13家蚕种场生产的18个批次的一代杂交种,基本涵盖了江苏省蚕桑产区的主推品种和所有一代杂交种生产单位。蚕种质量检验委托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进行,按照《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NY/T 327-152 0173 3840)和《桑蚕一代杂交种》(NY 326-152 0173 3840)进行质量检验和结果判定。抽检的18个批次秋用一代杂交种,外观包装全部符合标准规定要求。对18个批次的秋用一代杂交种的成品卵全部进行了微粒子病卵率检验,所有批次均未检出微孢子,成品卵全部合格。
通报要求,各级蚕种管理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督,强化指导服务,尽快建立完善本地区的蚕种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各蚕种生产单位要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按标按规生产,加强技术培训,在生产全过程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要求,全力确保蚕种质量合规达标,切实保障用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