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消息,《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已于近日印发,《指南》要求自8月8日起,在浙江省全域范围内的钢铁、火电、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造纸、印染、化纤9大重点行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
据悉,浙江省是全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碳评价工作的省份,试点工作也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复函同意。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指南》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中和愿景为导向,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源头防控、过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并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碳排放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