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06年10月正式发起的对华皮鞋反倾销案将于2011年3月31日到期,根据欧委会及欧洲鞋业联盟等多方消息,欧盟将对从中国进口的鞋类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并可能重新发起新的贸易保护措施。为了更好地做好应对工作,减少输欧鞋类贸易摩擦,3月3日在温州举行了国外对华鞋产品贸易摩擦后续应对工作会议,会议由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主办,浙江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局承办,来自浙江、福建、广东三省外经贸厅负责人,中国皮革协会、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全国部分省市皮革及鞋业协会、企业代表、世界体育用品工业联合会(WFSGI)律师等60余人参加会议。参会各方对这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对后续应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公平贸易局副调查专员夏翔、浙江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局局长张勇、福建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局长陈扬、广东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局长陈立鹏,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张杰、中国皮革协会制鞋办公室主任卫亚非、奥康集团董事长王振滔、福建省鞋帽进出口商会会长孙海丁、创信鞋业董事长吴振昌、温州市政府副市长孟建新等先后发言。
据来自欧委会内部的信息透露,欧盟将在以下5各方面对鞋类进行重点监控:
1、欧委会将重点监测所有皮鞋进口产品,以确保没有新的倾销和(或)其他不公平行为发生,从而避免对欧产业再次造成损害。
2、欧委会称将促使进口鞋产品使用强制标签,明确原产地标识,以防止中国产品伪冒原产地进入欧洲市场。
3、欧委会承诺将严格监控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
4、欧洲鞋业联盟呼吁欧委会敦促中国政府开放高端零售市场,以希望在中国快速增长的消费环节中获利。
5、欧委会正在调查中国出口信贷政策是否违反了世贸组织相关规定,以期在反补贴措施中发难。
通过交流,参会各方对此案到期后面临的工作有了统一的认识,针对以上方面,中国皮革协会及参会各方建议出口欧盟企业加强自律,规范自身的贸易行为,重点在以下方面有所控制和警惕:
1、一定要控制出口数量,延长出口期限,尽量避免在2011年4到6月份集中出口。
2、生产企业一定要按实际情况在产品标签上标明原产地,并对贸易商违规操作(不打原产地或标注其他原产地的行为)加以抵制,以确保自己的产品顺利出口。
3、一定要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严禁使用伪造、仿冒等手法侵害国际品牌已注册的标识、色块、五金配饰造型、鞋底造型、帮面造型等,以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企业应先自查是否为政府补贴的出口信贷政策的受益者,包括是否享受了低息贷款、土地优惠、税收返还等,如有相关问题出现,请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5、国家相关部门已在考虑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降低进口关税。
中国皮革协会郑重提醒出口企业要从中国制鞋业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规范自身的贸易行为,使企业免遭损失,使行业得以平稳健康发展。结案可能造成企业盲目乐观,但如果欧盟发起新议论的救济措施涉及的面更宽,打击的强度更大,企业千万不要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