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行业涉及到的禁止进口商品修订清单和其他财政政策措施主要是第33项: 除运动鞋和用于石油工业的安全鞋外的所有鞋类、鞋靴零件及类似品和旅行用品及箱包类,包括皮革和塑料包(H.S.编码6401.1000至6406.9900和4202.1100至4202.9900)。
新增加的禁止进口商品的宽限期为90天,以便在此禁令颁布之前已签订贸易合同的进口商办理清关手续。但是,90天宽限期内新签订的进口合同或6月30日后新到的或仍没有办完清关手续的商品将被联邦政府查封没收。宽限期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30日。
与旧清单相比,新修订的清单所增加的禁止进口商品涉及皮革皮鞋类产品主要是第11项:女鞋和女士皮革或塑料包(H.S.编码4202.1100至4202.9900和6401.1000至6406.9900)。
据海关统计,2004年我国旅行用品及箱包出口尼日利亚1800多万美元;鞋类出口4700多万双,6600多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