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加大生产、尽早复工,助推开拓市场、多接订单,实现良好开局、稳定增长,我市1月17日出台三条措施,促进企业产能发挥。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2017年1-3月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9%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省里按企业季度用电同比增量分档给予每千瓦时0.05元、0.1元奖励。我市对制鞋、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工艺美术等产业企业再予以等额配套奖励。
鼓励企业尽早复工生产。开展企业走访慰问,对春节坚持生产和2月6日前复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予以适当奖励。
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对2017年一季度举办“手拉手”、促销活动项目符合省级中小微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条件的行业协会、工业企业,我市按照省级奖励金额的50%再予以配套奖励。(湄洲日报记者 卓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