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承认俄罗斯国内有一些通过不当手段办理货物进口的清关公司,使一些进入俄罗斯的商品进关手续不全,税收不足。但他同时也认为,造成查扣货物的原因除此之外,还在于一些商人为了降低商品成本、提高商品竞争力而走“灰色清关”这个通道。
此外,当时正在中国访问的俄罗斯国家杜马国际事务委员会副主席纳罗奇尼茨卡娅表示,在俄罗斯每天都有因偷漏税而被查收商品的事件发生,不仅涉及中国鞋商,也包括波兰、爱沙尼亚鞋商在内,而且也有俄罗斯鞋子在爱沙尼亚被没收的事件出现。所以在此次“温州鞋事件”上,“俄罗斯没有任何针对中国的特殊政策和安排,这个事件也没有任何政治内涵”。
据俄通社-塔斯社一位负责中国事务报道的分社社长基里洛夫认为,根据俄罗斯法律,“灰色清关”是相对正规的报关手续而言的。中方企业不用和海关打交道,而是通过委托俄方“清关公司”代理清关。这种通关方式手续简便,费用低廉,但是企业拿不到正规的报关单。因为一些俄方代理公司会“以少报多”、“以低报高”甚至直接买通海关官员等不法方式将货物偷运进关。自然,这样的货物一旦接受检查就会被查抄。他认为,2004年1月1日俄开始实施新的海关法,只要在报关时合法、透明,各国商人都会体会到新海关法的优势。
另外,俄联邦海关署官方网站2004年12月8日公布了《关于实施俄联邦海关法典第359条的命令》,以加强对进口日用品的海关监管。 命令称,目前俄海关通关过程中存在不同种类或品名的商品包装成一件,但未指明其中商品的确切信息的情况,这种通关方式导致海关查验困难,为不实报关、低值报关,以及未经认证和假冒商品入境创造了条件。为保证海关监管力度,要求各海关机构严格执行俄联邦海关法典第359条第2款,加强对“整包”进口商品监管 。该命令自2005年1月15日起生效。
基里洛夫认为,上述“包货”通关方式多在自东南亚、中国、土耳其及部分欧盟国家进口商品过程中采用,俄海关采取有关措施并非针对商品生产国或供货商,而是为了杜绝俄对外经济活动参与者恶意逃避缴纳关税,规范对自东南亚、中国和土耳其进口日用品的管理,在俄市场上为本国和外国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