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要求调查国企职工工资增长情况
为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国资委昨天下发通知,决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近三年来增长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其中国企职工工资差距将是此次调查的重点之一。
据悉,列入国资委调查的内容包括,2004年至2006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情况、与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比分析等有关情况。各中央企业和各省(区、市)、市(地)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均纳入调查范围。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全部职工和各类人员的人均工资、增长情况,近三年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的职工人数及比例;职工工资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对比情况,实发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职工人数及比例;企业执行*低工资标准情况,职工人均工资低于*低工资标准的人数及比例,是否存在将*低工资标准作为一般工资标准的情况。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国有企业要对部分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上报。
对于此次调查的原因,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解释称,该通知主要是为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研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据悉,由于部分国有企业的工资福利发放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国有企业密集的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与其他行业相比普遍偏高,此外,少数国企高中层管理人员收入偏高,与其他人员收入差距偏大。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