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盟委员会的这一决定严重损害了中国制鞋业的利益。尽管此案将反倾销措施由通常的5年改为2年,但仍将对中国制鞋企业,包括童鞋制造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劳动力就业等带来严重影响。
2.欧盟的这一决定带有明显的歧视性,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违反了公平贸易原则,是贸易保护主义的集中体现。
3.中欧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寻求共同发展,靠贸易摩擦的方式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终必将同时损害欧洲消费者、鞋类进口商、零售商、皮革生产商、设备生产商及材料供应商的利益。
4.中国皮革协会将与业界一同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希望欧盟在此案中按照WTO规则行事,以确保中欧鞋类贸易的正常发展。
中国皮革协会
2006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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