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达卡哈扎里巴地区经营的制革厂而言,孟加拉国*高法院已经将其迁往新的工业地址的*后期限再延长六个月。
在2009年6月,政府要求所有晒制厂在今年2月底迁往萨巴的新址。尽管孟加拉国制革商协会和行业已游说议员将*后期限再延长两年,但政府部长们坚持仅给与其六个月的期限。
尚未完善的公共污水处理厂是争议的源头。制革行业和政府一直在争论谁应为2003年以来的公共污水处理厂买单,但在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间国家处于过渡时期政府看守情况下时,此类争论就已被搁置。
目前*新的解决方案的建议是,制革厂业主负担公共污水处理厂的费用,但政府将鼓励国家银行为此类制革厂提供更为便捷的贷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