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林业局将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列入驯养繁殖范畴,可以进行商业经营。据介绍,之所以划定这54种野生动物来驯养,主要是因为其驯养繁殖技术已经成熟,且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辽宁省现在可人工驯养野生动物30多种,主要包括梅花鹿、马鹿、貉、银狐、水貂、果子狸、火鸡、蓝孔雀、中国林蛙等。
多个驯养种类在全国占重要份额
辽宁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历史较长,自然条件也比较好。
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辽宁省就已驯养繁殖梅花鹿、水貂,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半人工驯养繁殖中国林蛙。辽宁省东部山区具备驯养繁殖中国林蛙、梅花鹿和马鹿的自然条件,是中国林蛙的重要分布区和梅花鹿、马鹿的原产地。
辽宁省地处北方,冬季长,气温低,尤其适宜驯养繁殖毛皮动物。
近年来辽宁省野生动物的养殖业发展很快,在一些地区已渐成规模,其中不乏被列入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名录的品种。中国林蛙、梅花鹿、马鹿以及一些毛皮动物驯养所占比重较大,且**于全国。
毛皮动物驯养繁殖的主要种类有水貂、北*狐、貉。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存栏种水貂数量40万只,驯养繁殖总数量250万只,占全国驯养繁殖数量的30%;存栏种北*狐数量50万只,驯养繁殖总数量300万只,占全国驯养繁殖数量的40%;存栏种貉数4万只,驯养繁殖总数量20万只,占全国驯养繁殖数量的30%。
梅花鹿驯养在辽宁省发展得也比较好,西丰更是凭借梅花鹿驯养而享有“中国鹿乡”的美誉。
据介绍,目前全省存栏梅花鹿5万只,占全国驯养繁殖总数量的20%,其中西丰县存栏数量3万只;存栏马鹿1.5万只,占全国驯养繁殖总数量的10%。
林蛙驯养繁殖量也较大,目前全省繁殖林蛙总数量4亿只,年产商品蛙2亿只,占全国驯养繁殖总数量的30%。
深加工能力不足成为产业发展瓶颈
辽宁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现在还多以家庭分散养殖为主,规模较小,集约化程度差,设备简陋,饲养成本高,劳动生产率较低。
对此,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关家村村民张春和感触颇深。上世纪80年代开始他就在自家的院子里驯养貉子和白狐,但是却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饲养经验缺乏,买饲料难且贵,销路也不好找,经济收益低。
但是张春和并没有灰心,在长时间的坚持下,逐渐摸到了门路。看到老张发家致富了,村里一些人开始向他学养白狐和貉子,后来发展壮大了,大家在一起组成了养殖专业合作社,一起采购饲料,一起出售皮毛产品,规模做大了,养殖业逐渐走上了正轨。
然而,不久他们又遇到了新的发展瓶颈,就是缺乏产品深加工的能力,附加值上不去。
老张算了一笔账,一张未经过深加工的狐皮,如扣除各项成本,只有500元左右的利润,但如果加工成皮草成品拿到商场里去出售,利润就会翻好几倍。
驯养繁殖所获产品还处在初级开发利用阶段,产品的科技含量较低,精加工能力不够,这是辽宁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遇到的共同问题。
而梅花鹿等一些驯养野生动物产业也遇到了市场混乱的困扰。
现在市场上有许多以假乱真的鹿茸产品,这让那些梅花鹿养殖户苦不堪言。在沈阳一家饲养了上千头梅花鹿的企业,负责人王杰告诉记者,市场上经常出现以马鹿鹿茸冒充梅花鹿鹿茸的现象,这使真正的梅花鹿产品受到了冲击,他们感到十分无奈。
规模化和科技驯养是发展方向
近些年来,辽宁省先后在大连、抚顺、本溪、丹东、辽阳和铁岭地区建立了多家裘皮、鹿茸和林蛙油加工生产企业,并取得了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和**产品;在辽阳、铁岭建立了驰名省内外的裘皮市场、鹿茸市场,已成为国内裘皮和鹿茸的集散地,为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与此同时,辽宁省还引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由家庭散养模式,向规模化、集约化驯养繁殖转变,并加大了科技推广力度。
沈阳市三山梅花鹿园已成为一家规模化、集约化养殖企业,拥有梅花鹿近千头,在饲养中还采用了一些现代化设备,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实践中,通过修改法律法规、简化审批程序及调整保护名录等方式,对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实施分类管理。
去年,辽宁省将野猪、中国林蛙从 《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调出,同时决定对饲养者实行免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政策。
现今,辽宁省已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列入了林业产业扶持范围,以进一步推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