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没想到,鞋店里堂而皇之贴着的《金华市皮鞋质量“三包”新规定》,竟然也会造假。
今年11月12日,吴女士路过永康南苑路,看到一间店铺正在“清仓处理”。
原价四五百元的皮鞋,只卖100多元。
吴女士花156 0190 2607元买了一双原价436元的女靴,可是,穿了不到一个月,鞋面就破损了。
吴女士拿去店里调换,店员说,换可以,但要按照销售价格收取10%的折旧费。
“买来没一个月,应该免费三包!换鞋要收折旧费,哪里规定的?”吴女士问。
店员指着墙壁上挂着的《金华市皮鞋质量“三包”新规定》。
吴女士一看,上面果然有“处理品不实行三包”、“成人鞋售出一个月内退换,按商品售价收取10%折旧费”的条文。
而且,上面还标出了“质量投诉电话:12315”。落款单位是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华市消费者协会。
这下,吴女士也懵了,难道现在出新规定了?
12月18日上午,她致电12315求证。
永康市12315消费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她,鞋店墙壁上挂着的《金华市皮鞋质量“三包”新规定》,肯定是个山寨版。
按照现行的《金华市鞋类商品三包规定》,发票上的售价在100至200元之间的鞋子,三包期为90天。在这个期间出了问题,吴女士完全可以享受保修、包换、包退的服务。
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所谓的折旧费,肯定是商家自己加上去的。
经工商介入,前天下午,吴女士补齐了297元的差价后,鞋店为她换了一双新鞋。
据了解,鞋店里“山寨版”的三包规定是鞋厂制作的,店方已经涉嫌虚假宣传。工商部门将进一步调查,再决定是否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