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阳7月25日电 (记者 刘鹏)记者25日从贵州省环保厅获悉,截至6月底,在贵州省开展的2017年百日攻坚行动中,一大批环境违法行为被惩处,处罚金额达2.02亿元(人民币,下同)。
2017年4月,为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贵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17年环保“利剑”百日攻坚行动,强有力开展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实现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在百日攻坚行动中,贵州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打击涉危涉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已立案查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件,联合挂牌督办15件涉危涉重案件。
严格执行“三个不放过”。百日攻坚行动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不处罚不放过、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关停不放过、对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放过原则,对156 0190 2607余件环境案件实施分类处理。
其中,行政处罚20200余万元,包括按日连续处罚案件8件金额552万元;限产停产56件、查封扣押84件、关停取缔327家;行政拘留96件,已执行行政拘留79人;环境犯罪立案7件,已刑事拘留8人,审判5人,法院强制执行19件。
同时,贵州省环保厅还大力开展“双十整治”(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和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工作,对贵州省内10家污染源企业和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
并通过展开十大行业企业达标排放评估,对因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而超标排放企业进行处罚;对因生产或治理工艺超标排放的企业,协调科技、经信等部门,从技术层面帮助解决,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确实无法达标的企业,一律关停。
贵州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利剑”百日攻坚行动,有力推动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工作,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整改,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增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