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广东的现象可能不是个例,目前山东地区也出现了外企撤离的情况。有报道称,目前已有103家韩资企业“无故撤离”山东。1月21日,由韩国产业资源部和韩国外交通商部、劳动部、法务部等共同成立的“无故撤离应对特别工作组”已进入青岛等韩企集中的地区展开调查。因此,外企“搬家”现象值得高度关注。
政策制定需有国际视野
外企“搬家”现象所产生的影响,可以对我们未来的政策制定有一些启示。
政策制定需要有完整的国际视野,不仅要盯住作为重要贸易伙伴的发达国家,也要盯住作为潜在竞争对手的新兴国家。据了解,目前我国周边国家正不断修改出台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如越南在制定“5(年)免7(年)减半”的税收政策后,又出台了10年免税政策,提供免费土地,对部分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诱惑很大,它们纷纷到越南考察圈地。因此,我们在调整外资外贸政策时,可能需要多一点考虑周边国家的因素,尤其是潜在竞争对手的因素。
**的政策(制度)不等于有效的政策(制度)。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不可谓不周密,比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再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成为终身员工。新法的出发点是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这样做的实际效果可能适得其反,结果反而增加了劳工市场的交易成本,很多用人单位在雇人方面变得非常谨慎,能少雇人就少雇,这妨碍了就业水平提高;另一方面,也削弱了我国制造业的竞争力,不适当地加快了中国制造产业向其他国家的转移。
来源:《新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