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主要有3种类型:**种是以广东为代表的加工业“走出去”,第二种是以东北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第三种是以河北为代表的钢铁、水泥、玻璃等传统重工业“走出去”。相比较而言,第三种比前两种情况复杂得多,它不仅需要考虑投资对象国原料、燃料供应情况,还要考虑区域市场容量和运输半径。河北钢铁、水泥、玻璃产能巨大,“一带一路”绝大多数国家市场容量都较小,同行企业到多数国家都会造成产能过剩,一、两个行业到欠发达国家又不能发挥作用,需要国家帮助河北组织不同行业企业“抱团走出去”。
不同行业企业“抱团出海”是由传统行业特点所决定的。水泥、钢铁、玻璃都对运输半径有要求,水泥公路运输半径为300公里,钢材和平板玻璃公路运输半径为500公里至1000公里;铁路和海洋运输半径长一些,但距离过远也会丧失价格竞争力。因此,上述产业布局除了考虑原料产地外,必须考虑市场半径。河北省钢铁、水泥、玻璃产能巨大,同行企业到多数国家都会造成产能富余。如河北钢铁集团启动在南非建设年产500万吨钢项目,项目完成后产能占南非钢铁产能的2/3,占整个非洲产能的1/3,河北钢铁集团一个项目在南非就会造成产能过剩。因此,企业“走出去”,不能出现多个钢铁、水泥、玻璃企业同行“扎堆布局”的情况,同行集中布局容易造成过度竞争。
不同行业企业“抱团出海”是投资对象国的需要。河北省传统行业“走出去”的对象国,多是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国家。这些国家往往缺少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居民居住条件原始落后,对钢铁、水泥、玻璃、电力中的某一行业投资,无法满足其需求。如道路建设至少需要水泥、钢铁、工程建设3个行业,房地产至少需要钢铁、水泥、玻璃、陶瓷、工程建设5个行业,电力至少需要电力设备、电线电缆、钢铁、水泥、工程建设5个行业。单个行业到某些经济不发达国家甚至无用武之地,如玻璃行业,如果没有水泥、钢铁的配合,很难自己创造需求,这就需要不同行业企业“抱团出海”。
不同行业企业“抱团出海”也是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有些行业单独“走出去”不挣钱,组合“走出去”才能赢利。如到印度投资玻璃行业利润并不高,因为印度天然气成本高造成玻璃生产成本偏高;但是,如果与焦化厂合建,焦炭供钢铁冶炼使用,用焦化产生的副产品——焦炉煤气作燃料生产浮法玻璃,就能大幅度降低玻璃成本、提高企业利润。不同行业企业“抱团出海”,还能相互提升市场需求,增加集群效益。
**,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园,带领其他企业“抱团出海”。目前,河北省已经“走出去”和正在“走出去”的企业,经过实地考察,多数有建设产业园、吸引其他行业企业入驻的考虑。河北钢铁集团启动在南非建设500万吨钢铁的项目,准备在钢铁项目成功后,建设一个包括焦化厂、电厂、钢材深加工、水泥厂、港口、物流于一体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带动相关企业“走出去”,围绕钢铁形成配套产业。冀东发展集团水泥项目2015年4月在赞比亚获批,集团还准备在该国建设中国建材工业园,联合玻璃、陶瓷、钢铁、其他建材等企业,共同开拓关联市场。赞比亚承诺给予*优惠条件让工业园项目落地,填补当地玻璃、钢材生产空白。德龙钢铁集团目前准备在缅甸勃固工业园建设轧钢项目,缅甸不仅缺少钢铁、水泥、玻璃,电力也严重短缺,即使在仰光市也经常出现断电甚至连续停电状况,缅甸南部居民用电价格甚至高达人民币3元/度。德龙集团拟联合国内其他行业企业到缅甸建立工业园,把钢铁、玻璃、水泥等优势产能转移过去,并在园区内配套建设一座发电厂,初期用于园区配套,未来将供更多社会用户使用。
第二,政府委托专业公司建设产业园、组织不同企业“抱团出海”。有些国家非常适合不同行业企业“抱团”进入,但先“走出去”企业无力在境外建设产业园,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在对等谈判确定后,委托专门从事园区建设的企业承建园区,组织相关企业入驻。如,马达加斯加是世界第四大岛,以农业为主但农业*为落后,每亩仅产稻谷240公斤,全国仅有26.5%的耕地具有灌溉条件,化肥、农药及改良种子等主要依赖进口,化肥售价约为我国国内价格的2倍—3倍,由于价格昂贵,该国化肥平均用量仅为1公斤/亩。农村条件普遍较差,通电率仅5%,交通落后,57%的农村人口前往*近城市至少需要10个小时。由于该国是海岛国家,每年遭受3次—4次热带飓风侵袭和1次以上的洪灾,防灾物资严重不足。坦桑尼亚面积88.4万平方公里,人口4000多万,该国有可耕地4000万公顷,但只有25%得到开垦,农业机械、农具、化肥、杀虫剂、杀菌剂等农业资料多数需要进口,有5000万公顷土地适合发展畜牧,但目前多数为野生动物,缺少养殖业,乳品产量和人均肉、蛋、奶消费很低,皮革加工也很落后。该国玻璃砂、膨润土、高岭土、煤炭、天然气储量可观,具备发展玻璃、水泥、陶瓷、化肥等工业的条件,迫切希望通过发展基础设施、能源、房地产业带动经济增长。目前虽然唐山曙光公司在马达加斯加投资水泥厂,沙河市壮大玻璃公司在坦桑尼亚建设玻璃厂,但企业小无力建设园区,如果政府通过谈判建设园区,组织水泥、玻璃、陶瓷、其他建材等企业到该国解决建材问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饲料、畜禽养殖、乳品、皮革加工等农牧企业解决农牧发展落后问题,发电、输变电、电线电缆等电力企业去投资解决电力不足问题,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我国钢铁、水泥、玻璃等传统优势产能主要集中在河北,出现产能严重过剩只是近两年的事。由于形势变化过于突然,对于优势富余产能向外转移,企业思想上缺少准备,资金上缺少储备,对投资对象国缺少了解,“走出去”缺少门路。特别是上述产业属于基建投资较大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一旦出现失误损失巨大。如果在投资对象国没有一、两年的实地体验,企业很难下决心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国家从战略高度、积*角度加强对河北企业“走出去”的重视和支持。
**,把产业功能性“走出去”作为我国的外交武器。无论是基建类企业、电力类企业,还是农业类企业,到投资对象国会整体提升发展功能、改善投资环境。从交通、电力、农业入手,就像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起步一样,这等于帮助投资对象国创造了起飞条件,它会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因此,在确定投资对象国时,应以友好国家为**选择;对于非友好国家,以帮助改善投资环境为条件,换取该国在其他方面的支持;或者选择一些有战略价值的国家进行投资,为我国长远战略布局创造条件。
第二,政府在谈判时应争取设立境外园区。我国企业多数是初次到境外投资,缺乏经验,而境外产业园能够为我国企业提供具有国内开发区仿真环境的投资服务,可以降低单个企业勘察成本和环境适应成本,为企业集群式跨国经营搭建“绿色通道”和“安全岛”。政府在组织企业出国考察和与投资对象国谈判时,应提出境外产业园区建设要求,签约后由园区建设企业具体落实,或与对象国共建园区。使不同行业企业“抱团”在园区发展,统一处理与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关系,减少企业麻烦和风险。
第三,支持河北龙头企业**“走出去”。在“走出去”起步阶段,一些大型企业有涉外人才和较强实力,已完成对各国考察比较并开始在国外投资建厂;小企业缺乏人才、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很难自己“走出去”,多数等待观望。因此,现阶段需要支持有实力的大中企业**“走出去”,然后再带领其他行业中小企业“抱团出海”。作为地方政府,应了解其省内环节问题并帮助解决,同时积*推荐到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列入国家“走出去”重点企业范围,由国家给予支持。在龙头企业“走出去”立足后,应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境外园区,加强与国内中小企业对接,带领其他企业“抱团出海”,形成以大带小、产业配套格局。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政府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各方面给予持续支持。
第四,组织河北企业搭乘央企之船“抱团出海”。有些央企在国外经营多年,积累了丰富经验,它们在国外项目多、规模大,需要多个行业为其配套生产。作为河北,要做好企业与“走出去”央企对接工作,组织钢铁、水泥、玻璃等企业做央企境外工程的合作者和供应方,并利用省内市场换取央企境外帮助。作为国家,要对央企带领中小企业“走出去”提出明确要求,形成央企带动地方企业“抱团出海”的格局。
第五,加强对“走出去”企业金融支持。河北省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近年产能过剩、价格大跌,过去积累消耗殆尽;同时由于贷款不能作为资本金,企业已经没有经济实力再“走出去”。因此,需要国家中非基金、丝路基金以及亚投行等,加强对河北“走出去”企业和项目的倾斜力度,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企业“走出去”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