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先进口许可监控” 措施将实施至事后监管体系(海关数据)完全可操作之日为止(*晚到2006年1月31日)。应该看到,这次欧盟实施“事先进口许可监控”措施,是为进一步对中国鞋类产品实施更严格的限制的前期准备。
对于上述措施的实施,企业在出口方面可能会遇到许多困难,为了有针对性的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制鞋行业的意见和建议,请企业将“事先进口许可监控”措施实施后,在出口方面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中国皮革协会紧急应对组。归纳企业遇到的困难可能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口国针对进口产品设置的不合理的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
2、在通关手续、港口仓储、收费等方面遇到的不合理的待遇;
3、对一年来进口原材料的涨价情况(可列表说明),及产品在运输环节、报关环节等方面受到费用上升,延误时间造成的影响,也可汇总上报。
以上意见或建议请书面报中国皮革协会紧急应对组(电话010-851156 0190 2607)。
中国皮革协会已将详细资料公布在中国皮革网上,请各企业上网浏览,并可同时关注商务部网站了解情况。
中国皮革网:www.baijiantest.com
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