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皮革网讯:不久前,记者暗访佟二堡·海宁皮革城发现,卖货不开发票、让消费者自己花钱买发票已成为大部分商家经营的“明规则”,皮衣、皮草批发市场俨然成为税务违法“重灾区”。
沈阳市民吴小姐和妈妈过年期间到佟二堡·海宁皮革城买貂皮大衣,购物后向商家索要发票时却遭到拒绝,“他们说这里是批发市场,没有发票,如果非要提供发票,必须把税点补上。”
吴小姐又打听了其它几家店,店员都说没有发票,还有店员觉得吴小姐买貂皮竟然要求开发票是天方夜谭,“哪有来批发市场要发票的?”吴小姐认为,“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商家不给开发票就是偷税漏税,明明是他们不对,态度居然还那么强硬,有关部门真应该出面管管。”
记者暗访:不开发票已成“明规则”
5月18日11时左右,根据吴小姐的投诉,记者来到佟二堡·海宁皮革城,以购买貂皮的名义进行暗访。
记者注意到,佟二堡·海宁皮革城里显得有些冷清,不少店面已关门,有的则在大门上贴出“转租”的通知。“现在不是卖貂皮的季节,很多店家都关门了。”一名营业员告诉记者。
在4楼一家店内,记者以看好一件156 0190 2607元的貂皮为由询问女营业员能否开发票,营业员表示可以。这时,坐在店内的男老板听到记者与店员的对话后立刻说:“我们开的不是能报销的发票,是保修卡的那种收据,如果貂皮出现问题可以拿着收据回来。”
见记者表示不解,他又解释道:“我们这是服装批发市场,不像大商场有购物发票,我这是厂家的货,批发来的,没有发票。如果要发票的话,你看好那件貂皮是156 0190 2607元,再补交15%的税点。”
记者随后又在3楼、1楼暗访了多家不同规模档次的商铺,商家均表示没有发票。其中一家商铺的店员表示他们正处于“试营业”期间,还没有发票。另一家商铺的店员则表示在顾客不讲价的情况下,他们会“大度”地把税钱给免了,由他们帮顾客交税。
消费隐患:没发票将导致索赔无门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顾客购物时,能不开发票就不开,这种做法不仅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也给消费者维权埋下了隐患。据该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佟二堡·海宁皮革城的经销商都是租用摊位,并非商场直营。一旦经销商因租赁期满或经营不善撤柜,等消费者发现服装有质量问题再去交涉时,商场往往会推卸责任。
税务部门:具体情况不清楚
对于佟二堡·海宁皮革城内商铺不给消费者开发票的行为,记者电话采访了灯塔市国税局佟二堡分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是:“他们应该是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所以没有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因此不能为消费者提供发票,但是他们应该会向消费者提供信誉卡吧!消费者可以向经营业主索要信誉卡。如果经营业主要求消费者另交钱购买发票,那应该是经营者怕赔钱吧。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另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里是正常征税的,是按营业面积收取的。至于索要发票无门,可能是个别业户的素质问题。
“没有发票”合法吗?记者又拨打了辽宁税务咨询热线12366。工作人员表示,商家正常营业却说“没发票”或说“有期限”,这些都是商家搪塞消费者的伎俩。此外,所谓“试营业”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方式,绝不是可以不用交税或可以在没有办理相关证照的情况下先尝试营业。按照规定,所有没有证照的“试营业”商家,不交税都应该按偷税漏税处理。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一次消费10元以上,不管消费者是否要求开具发票,都必须开具发票;一次消费10元以下,可以不开发票,但如果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则不得拒绝。
记者发稿前,佟二堡·海宁皮革城已进入全面装修状态。皮革城暂时歇业,但问号并没有拉直。本报将继续关注。
【对话律师】
拒开发票违法
就开发票难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辽宁华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阳。
记者:个体经营业户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是否违法?
高阳: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须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纳税人有逾期办理税务登记行为的,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记者:拒绝为购物后的消费者提供发票,这种做法合法吗?
高阳:多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后都遭遇这样尴尬的事情,他们向经营者索取正规发票时,经营者都会要求消费者补交税款。当问到经营者为什么要收取这笔“开票费”时,经营者答复是“目前税务部门对个体经营者实行的是‘定税制’,他们按月一次性缴纳税费,多开发票就要多缴纳税款,所以消费者索取发票要收取开票费。”经营者这种解释似乎理由很充分,但是这种做法是我国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我国《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指出:“消费者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并不得加收任何费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经营者不得以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代替。
由此可见,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即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开具发票就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发票也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遇到质量问题找到销售方时,必须要提供相关的销售凭证,也就是发票。
记者:如商家要求消费者自己花钱买发票,消费者该怎么办?
高阳:税费是商家作为纳税义务人根据营业总额缴纳的费用,不应让消费者承担。发票是记录商家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消费者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发票,主要有两大作用:对国家可以从根本上堵塞偷逃税收漏洞,增加财政收入;对消费者,当权益受损时可以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特别是涉及到日后维护等服务的产品,消费者更应索取并保留好发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经营者不论打折与否,都必须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发票。索取和提供正规发票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消费者如果贪图便宜不开发票,很容易掉进无“三包”服务的陷阱。例如有些商家搞“税前价”不开发票,这种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涉嫌偷逃税款,属刻意隐瞒真实销售金额的逃税行为,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应向税务部门举报,用法律维护你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