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奥康等上诉欧盟反倾销鞋企聘请的律师团获悉,截至上周末,奥康集团、温州泰马、广东金履和新生港元等中国上诉鞋企已经全部收到了欧盟一审法院转发的欧盟部长理事会和其他相关利益方的**轮书面答复,随即启动第二轮答辩程序。
“中国鞋企应对外贸壁垒合作组织”法律顾问、代理律师蒲凌尘介绍,在**轮答辩过程中,欧委会没有作为利益相关方介入本次司法程序中,仅保留了口头抗辩的权利。
2006年10月7日,欧盟实施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10月23日,奥康**决定聘请律师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12月29日,奥康集团、温州泰马、广东金履和广东新生港元等鞋企将诉讼材料递交欧盟一审法院。欧盟一审法院受理中国制鞋企业的诉讼请求后,双方将展开的两轮答辩,总的时间为2年左右。
“根据欧盟的反倾销司法程序,**轮答辩程序结束后,随即启动的是第二轮答辩程序,时间将是一年”。蒲凌尘介绍,在第二轮答辩过程中,中方将主要围绕**轮答辩中被诉方提出的辩点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