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于我国皮革行业产品*惠国进口税率已按WTO承诺全部完成,2007年皮革行业产品*惠国进口关税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区,双边或多边关税优惠条款幅度和范围不断加大。我国对已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及地区的产品实施协定税率,其关税税率低于优惠税率。上年我国已正式实施协定税率的国家及地区有东盟、亚太、巴基斯坦、香港和澳门,今年又新增加了智利。
1、我国对东盟皮革产品关税优惠幅度提高,范围扩大
从国家来看,我国继上年对文莱、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缅甸、泰国等六个国家的部分皮革产品实施协定税率外,今年又新增加了越南和菲律宾。
从产品来看,上年主要对东盟六国的大部分生皮、半成品革、成品革,制革及制鞋机械,部分鞋类、个别箱包产品和皮革制品实施了协定税率,今年对东盟八国除生皮、半成品革、成品革关税优惠保持上年水平外,其他皮革行业产品基本上实施了协定税率。
从关税优惠幅度来看,上年我国对东盟六国部分皮革产品进口协定税率比*惠国税率低30%左右,今年低50%左右。
2、对智利的所有皮革行业产品实施协定税率
从今年开始,我国对从智利进口的皮革行业产品的关税全面实施协定税率,特别是生牛皮、牛半成品革、成品革,鞋类、鞋靴零件及类似品,皮革及制鞋机械产品,以及部分箱包和毛皮制品的进口关税降为零。
3、亚太地区关税优惠小幅提高
继上年对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印度、老挝等亚太五国的大部分半成品革、成品革、箱包产品,以及少量生皮实施协定税率后,今年对上述产品的进口关税又小幅下调,同时又增加了橡塑鞋、纺织面鞋、其他鞋类,以及个别箱包产品实施协定税率。
三、部分半成品革进口关税暂时下调2个百分点
继上年蓝湿牛革的进口关税暂时下调1个百分点后,今年又对6个税号的半成品革进口关税暂时下调了2个百分点(见下表)。
四、继续扩大特惠税率的皮革产品范围
上年我国对*不发达的部分非洲国家,柬埔寨、老挝、缅甸、孟加拉等东盟国家,以及也门共和国、阿富汗、马尔代夫、瓦努阿图共和国、萨摩亚独立国等部分亚太国家的25个海关编码的皮革产品进口关税实施了特惠税率,今年又增加了34个海关编码的皮革产品。
五、继续对山羊板皮实施20%的出口关税
今年继续对41039011和41039019两个海关编码的山羊板皮实施20%的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