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商务部高度重视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相关部门、各省市、商协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积*应对贸易摩擦,进出口公平贸易各项工作取得扎实进展。
(一)建章立制,不断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在贸易摩擦应对过程中,我国建立了商务部(包括驻外经商机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中介组织、有关企业“四体联动”的公平贸易工作机制,形成了群策群力、共同参与的应对格局。明确了在反倾销应诉中企业是应诉主体,商协会负责组织协调,政府重在指导和对外交涉。近几年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和企业在应对国外反倾销案,尤其在应对大要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在应对欧盟皮鞋案中表现尤为突出。在该案的原审和复审过程中,商务部作为政府指导部门积*向欧委会进行交涉;广东、福建、浙江等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积*协助,有效指导和推动辖区内企业应诉;轻工商会、皮革协会作为案件应诉的组织协调单位,在组织培训、动员应诉、聘请律师、交涉游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企业应诉主体作用在该案中也得到充分体现,共有156 0190 2607家企业积*应诉,创欧盟个案应诉企业数量之*,部分企业还成立“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积*聘请欧盟**经济专家和律师加强无损害抗辩。此案*终取得较好结果。
(二)加强磋商,全力遏制特保对我出口的影响
截至2010年9月底,我国遭遇来自美国、土耳其、哥伦比亚等国家发起的33起特保调查,涉案金额超过28亿美元。经过与这些国家政府和产业界的多层面交流沟通及缜密细致的法律抗辩,成功化解31起。巴西、南非近两年数次拟发起对我众多劳动密集型产品采取特保,经磋商谈判,目前均妥善化解了矛盾和分歧,有效遏制了特保可能对我出口带来的冲击。
(三)全面指导,协助企业做好反倾销大要案应诉工作
我们以反倾销大要案为重点,全面指导企业的应诉工作,在应诉技巧、法律服务等方面给应诉企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调。目前我对美欧反倾销案全部应诉,对发展中国家反倾销案件应诉率也大幅提高,不少典型的大要案都取得较好的应对结果。以2009年为例,欧盟对华冷轧不锈钢薄板和镀锌板反倾销案以无措施结案,两案涉案金额近20亿美元,保住了宝钢、鞍钢等大型国有企业对欧出口市场,提振了中国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信心。加拿大防水胶鞋案以无损害结案;俄罗斯对华*大一起反倾销——彩涂板案以无损害结案;巴西终止对我自行车轮胎和BOFF薄膜反倾销调查;印度热轧钢反倾销案、汽车动力转向系统反倾销案终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