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制革行业的发展进入了比较困难的时期,环保的压力、政策的调整、国际市场的影响等复杂的因素使得制革行业发展趋缓,其发展前景也受到质疑。2009年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关于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为行业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提振了信心,消除了一段时间以来对于制革业的种种担忧和疑虑。
制革业是皮革行业的基石,是我国皮革行业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所在,我们要坚定发展制革业的信念。我国制革行业未来二、三十年的市场是乐观的,当前面临的困难是可以通过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环保治理等方式克服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制革行业面临的问题,打破制革业发展的藩篱,引导制革业调整结构,改善产业布局,向符合循环经济的绿色大工业化制革的道路迈进。为深入了解《指导意见》的具体内涵和对皮革行业的指导作用,中国皮革网、《皮革世界》杂志记者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高延敏副司长,请他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指导意见》是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指南
记者:工信部近日出台了关于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和目标,以及政策措施,您认为出台这一指导意见有什么意义?它对制革业的发展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高延敏副司长: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已进入触底复苏之际,中国经济企稳回升势头也日益增强,在这种形势下,皮革行业启动复苏之旅已成定局。然而,尽管经受住了金融危机的考验,皮革行业尤其是制革业长期以来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却依然存在,比如制革生产集中度较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行业节水减排任务艰巨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为紧迫的任务就是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作为贯彻落实《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配套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出台《关于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引导性的文件,其重要意义在于推进制革行业结构调整,改善产业布局,引导制革行业向符合循环经济的绿色大工业化制革的道路迈进。《指导意见》既从宏观层面为制革行业的结构调整指明了方向,又在微观层面上为行业的结构调整部署了具体的举措,我们要把握住《指导意见》提出的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同时又要积*落实制革工业结构调整部署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这些重点工作包括立足国内畜牧发展,增加国内原料皮供给;调整产业布局,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合理区域布局,形成东中西部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制革优势区域协调发展格局;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改造提升制革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减少制革污染排放等等。
[next] 培育制革示范生产基地是调结构的重要举措
记者:中国皮革协会向政府建议在全国培育5-8个承接转移的制革集中生产区,在指导意见中,这一建议被采纳,指导意见明确了要“支持承接转移的制革集中生产区建设,创建行业发展新模式”并将其作为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您认为政府为何如此重视承接转移的制革集中生产区建设?培育制革示范生产基地对制革行业推进结构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怎样的意义?
高延敏副司长:毋庸置疑,梯度转移已经成为我国制革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规律,也是一个大趋势,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将会形成中国制革业新的产业布局。一段时间以来,因为缺乏引导和规划,承接转移的制革区域以及转移的制革企业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比如园区建设欠规范,产业承接地区政策不稳定,缺乏配套行业,出现一系列后遗症,使企业蒙受很大损失,同时也使行业错失了在产业转移中提升的大好机会。
为了前瞻性地引导行业形成集中生产、集中治污、产业链完善、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新型制革基地,中国皮革协会向政府建议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培育5-8个承接转移的制革生产基地,在《指导意见》中,这一建议被采纳,指导意见明确了要“统一规划、集中制革、统一治污”,“在全国培育5-8个承接转移的制革集中生产区”,这为集中生产区域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了政策依据,为皮革行业保持完善的产业链提供了保障,也指明了承接转移的具体方向。不久前,作为**试点培育的“承接转移——制革示范基地•辽宁阜新”签署了四方共建协议,协议签署方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皮革协会、辽宁省人民政府和阜新市人民政府正在按照协议的要求,各自发挥优势,全力推动阜新制革示范基地的建设。我们相信,在《指导意见》的引导下,制革业的承接转移将会更加有序地进行,制革示范生产基地的建设也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推进节能减排是调结构的重要任务
记者: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节水降耗,减少制革污染排放到2011年,制革行业循环用水的企业数量达到50%,与2007年相比,制革单位耗水量降低10%,COD排放降低10%,水循环利用率提高10%。您认为制革行业实现这一目标还需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高延敏副司长:推进节能减排是制革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实际上是以环保压力倒逼的机制促使企业提升技术含量、采用先进设备、实施清洁化生产,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重、挑战大,要实现这一目标,制革行业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节能减排的主体是企业,因此**要务是转变企业的观念,要把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理念根植到企业之中,并将其转化为企业发展内在的动力机制。为此,皮革行业正在齐心开展“摘帽子”工程,并成立了“制革行业环境自律小组”, 在今后的两三年中,“制革行业环境自律行动小组”作为摘帽子工程的领导小组,将以如下四方面的举措引导行业推进节能减排:
一是全面提升行业环保意识,树立“偷排漏排为耻,自觉承担污水治理成本为荣”的行业污染治理新观念;二是引导行业形成系统的清洁化生产示范项目,比如牵头推广评价行业污染治理的新技术,有针对性地协助企业进行技术更新和改造;三是把“真皮标志生态皮革企业”打造为“摘帽子”工程的先头部队,进一步加强对“真皮标志生态皮革企业”的管理和环保要求;四是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行业污染治理监督工作。
[next] 《意见》提高制革业准入门槛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记者:指导意见提出“依法取缔违法违规小制革,淘汰年加工3万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严格限制投资新建年加工10万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淘汰落后技术和能力,到2011年,淘汰落后制革产能3000万标张”,这实际上是提高了制革行业的准入门槛,也加大了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我们应当如何理解这几个数字?
高延敏副司长:发展符合循环经济的大工业化制革是皮革行业的发展方向,因此我们要坚决地取缔违法违规小制革,淘汰落后产能。从实践经验来看,制革污水处理是需要一定的环保治理设备和运行成本投入的,一般情况下,年加工3万标张以下的制革企业是不可能具备有效的污水处理能力的,要坚决取缔。
从行业发展的经验来看,年加工能力在10万标张以上的企业具备独立地建立和维护污水处理系统的能力。因此,指导意见要求“严格限制投资新建年加工10万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对于现有的年加工能力在3万标张-10万标张的制革企业,我们鼓励进入工业园区生产,以减轻企业污水处理的压力。
“到2011年,淘汰落后制革产能3000万张”,这个政策与《轻工振兴与调整规划》提出的目标是一致的,这不是对制革生产能力的限制,而主要是限制不规范的制革企业和落后技术。作为大型、规范的制革企业,只要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完全可以增加产量,占据国内外市场份额,而不是要对我国制革总产量进行限制。
“真皮标志生态皮革”是调结构的品牌基础
记者:指导意见把“鼓励企业参与真皮标志生态皮革认定,提升品牌影响力”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您认为真皮标志生态皮革的工作对制革行业结构调整有怎样的意义?
高延敏副司长:“真皮标志生态皮革”是中国皮革协会在2003年延续证明商标——“真皮标志”推出的,它不仅对成品革产品中的偶氮染料、六价铬、甲醛、五氯苯酚等敏感性化学物质在皮革中的含量做了限定,而且在环保方面一票否决,要求生产过程所采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技术工艺以及污水处理技术等各个环节都要体现环保理念。我国的“真皮标志生态皮革”工作是居于世界同行业前列的,它是国际上**针对生态环保的真皮(成品革)产品推出的“证明商标”,几年以来,因为规范的运营、良好的社会影响力以及涵盖的企业数量较多,引起了世界其它国家的效仿,继“真皮标志生态皮革”之后,欧洲推出了“欧洲之花”,日本等国也在酝酿相似的产品标识。
开展“真皮标志生态皮革”推广工作,就是要在我国制革行业中树立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代表,几年以来,协会通过环保一票否决、严格监管、动态考核等管理方式,保证“真皮标志生态皮革”的先进性,为制革行业探索绿色制革、自主品牌创新打造出了一支先头部队。目前已有30多家优秀制革企业获得“真皮标志生态皮革”的使用资格,这些企业在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自主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示范效应。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制革企业积*参与行业协会组织的‘真皮标志生态皮革’认定工作,有关部门要给予取得‘真皮标志生态皮革’认定的企业在信贷、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优先支持……”。这个决定令人鼓舞!这一方面说明“真皮标志生态皮革”的工作得到了政府的肯定,并被纳入到政策引导性的文件之中,另一方面,对于“真皮标志生态皮革企业”来说,这些企业为环保、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等所做的努力得到了承认,信贷、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优先支持将帮助“真皮标志生态皮革”企业加大环保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
在采访即将结束之际,高延敏副司长强调指出:《制革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为制革行业结构调整指明了方向,全行业都要积*行动起来,在《指导意见》的引导下,推进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在发展符合循环经济的绿色制革业的道路上实现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