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仰韶文化时期,我国人民已在着扉、屦或履了,当时男女鞋饰没有明显的差别。到殷商时,初步建立了礼制,已有各种鞋履、可说皮、绵、布、草俱全。据《实录》中说:“夏商舄履皆以皮为之。从哈密市五堡墓地出土的3000年前的长筒皮靴,就是很好的证明。其靴长12.7厘米,宽9.4厘米。由靴面、靴底、靴腰三部分,以细皮条缝制而成。自靴底毛靴腰*上部约19.5厘米,靴尖上翘,并在其上及跟、靴内外两侧各附一铜扣饰。商代贵族,腹下佩黼或韦,脚穿翘头船式样的翘尖鞋,而商代武士穿的则是薄底翘尖皮履。从河南安阳出土的商代玉人,也见已有履,并有鞋翘。其实,在殷商时,人们已熟练地掌握了丝织技术,丝织物和纺织物已普遍流行。当时在贵族阶层中,除穿皮履外,并且普遍地穿着各种麻鞋和丝鞋了。
周代,在夏商礼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完善了礼制,在服饰制度上更加完备。当时从天子以至卿士,服饰各有等差,并且还专门设“司服”一职,掌管服饰的实施。鞋饰是服饰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样被纳入“礼治”的范围,成了礼仪中不可缺少的表现形式。
在《周礼.天官》中记载:管理鞋履的职官叫“屦人”,他负责掌管天子和王后的服屡,其种类有赤舄、黑舄、素屦、葛屦等,除此之外,当时还有履、屩、扉、靴、鞋等形制。
在周代,皮制鞋履已经流行。建国后在湖南长沙楚墓出土了一双用皮缝制的鞋,距今已2000多年,这是我国现存的*早的皮鞋。它采用经过简单鞣制的皮革作帮底,并以皮线手工缝制而成。鞋面由前盖、前尖、后尾三块皮革部件组成。鞋头呈方型。款式为无带的套式。另外一双由塔里木盆地扎洪鲁克墓出的西周革靴,全系革制成,鞋形清晰美观,鞋头有皱纹,全鞋经过仔细搭配缝制而成。这说明当时制鞋设计工艺已具有较高的水平。在周代,已有“毡靴”之别。《周礼•天官•掌皮》载:“共其毳毛为粘,以待邦事。”毡靴,一般是指北方寒冷地区一种用羊毛毡制成的长筒靴子,保温性强。踏在地上既轻便又暖和。为了防寒当时还有一种靴式独特的连腿皮靴。此靴出土于吐鲁番腹地苏贝希战国古墓。全靴为皮质,呈高筒形,它紧紧套在毛织布裤上,与膝裤、裤装、鞋履构连成一体的形式,既利保暖,又结实耐用,还可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