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验检疫人员透露,欧盟是我国鞋类出口的重要地区,此次禁令延长将对深圳相关企业出口欧盟造成一定影响。
据统计,2009年,深圳地区输欧鞋类产品共计2858批,货值7508.50万美元,数量和货值分别占深圳地区总出口鞋产品的5.34%和6.26%。深圳检验检疫局曾在对企业的监管中发现有2批鞋类产品使用的防潮剂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超标,由于发现及时避免了退运事件的发生。
深圳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注重原料的选择及产品质量,在与原料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时,应将不使用DMF有害物质纳入以降低风险,必要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含DMF的相关证明。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皮类、干燥剂、防潮袋等高风险产品应送权威机构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国家要求,同时应积*与当地客户沟通,采用改变加工工艺或变更原辅料等方式,规避欧盟限制DMF的指令对产品出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