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一代"服装、运动鞋商标与NBA休斯敦火箭队球员姚明无关……”昨天下午,“姚之队”负责人、姚明中方经纪人陆浩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姚明起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权一事作出详细说明。
涉姚侵权商标有10余种
陆浩介绍,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从2001年开始,在没有任何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姚明”、“姚明一代”作为商业标识,并在其生产的服装、运动鞋等商品和企业宣传中使用姚明签名和肖像,对姚明构成侵权。该公司还通过网站等媒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许多不知情的消费者认为其商品与姚明有特定关联,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该行为不仅直接侵害到姚明的姓名权、肖像权,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据了解,过去几年,市场上出现的标有“姚明”、“姚明一代”、“姚明一族”、“姚明—OBC”、“姚明世家”、“姚明正大”、“姚明正义”等10余种侵权商标和涉及与姚明有关的文字或图案。这些侵权商标大多出现在篮球、运动鞋、服装等产品上,均未经姚明本人授权。自2002年姚明加盟NBA火箭队后,“姚之队”专程委托国内的商标事务所监控类似商标侵权,几乎每个月都会收到有关的侵权反馈。目前,除合作伙伴锐步(REEBOK)公司外,姚明从未向国内外任何个人或运动服装、鞋类企业授权使用其姓名、肖像、签名的权利。
姚明依法维权实属无奈
“此次诉讼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捍卫姚明自身的权利;另一方面是呼吁企业公平竞争,提醒企业合法使用商标,提醒社会和消费者警惕某些企业的欺诈行为。”陆浩说,之所以在该侵权商标出现后10年才想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是因为此前该企业并未从侵权商标中获取太多利益。而近几年随着武汉云鹤公司推广宣传,使该商标有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因此姚明将在诉讼中提出侵权索赔。陆浩称,“姚明一代”于2001年申请注册时被当地工商局以“商标存有疑义”驳回申请。此后,该企业就此事进行上诉,也未能获得成功。
陆浩透露,姚明对此事很重视,且明确表态“要维护自身权益”。“姚之队”也在2009年与武汉云鹤公司多次接触,但对方一直否认有侵权行为。近两年,随着该公司在“姚明一代”产品线上的投入不断加大,双方失去了和解的可能,只能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此事。
由于姚明在国内外的知名度颇高,时常招致“山寨”公司侵权,“姚之队”也在考虑和某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合作开发该“姚明”品牌,但目前尚无具体计划和时间表。
武汉云鹤公司否认侵权
发布会结束后,“姚之队”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展示了一双价值100多元的“姚明一代”牌运动鞋。该鞋鞋帮处印有姚明的签名,外部仿皮面和内衬做工很细致。
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武汉云鹤公司企划部经理彭伟,他坚称公司并未侵权。“"姚明一代"品牌早在2001年就注册了,当时姚明还只是一名普通的篮球运动员,怎么能说我们侵权呢?”彭伟说,“武汉云鹤是湖北当地*大的体育用品公司,曾赞助了湖北省象棋队、跳伞队以及现代五项队,正处于良性发展的轨道中。”对于姚明方面的诉讼,彭伟表示,公司已将此事全权委托给律师,“相信会有一个公正的司法结果”。
据了解,近几年,很多体育明星都遭受侵权和“被代言”的困扰。其中,江苏某企业注册了“易建联球”,温州一厂商抢注了“田亮”,福建某公司注册了“大郅”,羽毛球男子单打世界**林丹的形象被某男科医院印在广告中。由于一些侵权企业的名气和影响力过小,这些体育明星并不想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因为这样反而给这些企业做了免费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