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2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第七批排除加征有效期延长产品清单(160亿关税排除清单内产品),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7月31日到期。通知决定将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7月31日起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原160亿关税**批排除产品清单共有69项,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仅有14项,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55项,这就意味着有55项排除产品从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7月31日起恢复加征25%关税。
公告原文截图
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
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即适用于在2020年7月31日东部夏令时凌晨12:01时之后到2020年12月31日东部夏令时晚上11:59时之前进入消费或从仓库提取消费的货物。
已获延长有效期部分产品
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
2020年7月31日到期后将移出排除清单,即2018年8月23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可免加征关税,但2020年7月31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出口美国的企业,7月31日后务必慎重与美国客户签订合同。
(PS:以上时间指的是美国东部时间)
未获延长有效期部分产品
本次160亿排除有效期限延长背景
美国160亿美元关税加征清单自2018年8月23日开始正式执行,加征税率为25%。
2019年7月31日,美国批准排除**批160亿关税加征清单,排除有效期一年。到2020年7月31日,**批160亿关税排除清单有效期限将截止。
鉴于该批排除清单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美国于2020年4月30日开启在线意见征集通道,就延长该批排除清单有效期征询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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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皮革工业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