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全国多省份将执行电价大变革!这对于皮革及化工企业来说,也是一项重大的挑战!据不完全统计,以下省份具体电价政策如下:
天津市
2022年1月1日起,根据天津市电力系统峰谷差率、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系统调节能力等情况,高峰电价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50%、低谷电价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54%,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山西省
自2022年1月1日起,根据山西省电力系统峰谷差率、新能源消纳和系统调节能力等情况,高峰时段电价上浮60%、尖峰时段在高峰时段基础上再上浮20%。
四川省
2022年1月1日起,高峰时段电价上浮60%、尖峰时段在高峰时段基础上再上浮20%。
山东省
2020年11月25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986号),确定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山东省工商业电价在基准价50%—170%之间浮动。
陕西省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大工业生产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农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5:1:0.5。每年夏季7月、8月,冬季1月、12月对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施尖峰电价,夏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9:30-21:30,冬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8:30-20:3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
甘肃省
自2022年1月1日起,甘肃省对于用电企业有以下规定,各时段交易申报电价的价差比例不得低于现行目录电价的峰、平、谷价差比例,即高峰时段交易申报价格不低于平段申报价格的150%、低谷时段申报价格不高于平段申报价格的50%。
江苏省
江苏省自2022年1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实施夏、冬两季尖峰电价。具体是:每年7至8月,日*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10:00-11:00和14:00-15: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日*低气温达到或低于-3℃时,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江西省
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电价下浮50%。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022刚刚开年,电价的上涨便扑面而来。对于皮革企业和广大其他工业企业来说,电力紧缺和涨价将导致企业运营成本增加,开工率下降。同时,众多制革产区同步提涨电价,也会使得多个细分产业链的开工率、市场库存、采购销售等多个方面都受到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