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欧盟第二高等法院维持了欧盟知识产权局关于阿迪达斯三条纹商标无效的判决。
日前,有消息称,阿迪达斯的“三条纹”商标被欧盟第二高等法院判为无效,而这个“三条纹”商标被判无效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足够的特色”。
得知这一判决结果,阿迪达斯在德国慕尼黑回应称对这一结果表示十分失望;不过,阿迪达斯指出,这次的判决仅对“三条纹”商标在有限领域的使用有效,对阿迪达斯“三条纹”想要更为广泛的保护范围并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据了解,对于阿迪达斯“三条纹”商标的申请,欧盟知识产权局认为:“该商标没有任何的显著特征,无论是内在的还是通过使用获得”的观点,因此驳回了阿迪达斯的“三条纹”商标;在欧盟知识产权局撤销了“三条纹”商标后,阿迪达斯随即向欧盟第二高等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不过欧盟第二高等法院维持了欧盟知识产权局关于撤销商标,“三条纹”商标无效的判决。
欧盟第二高等法院表示,阿迪达斯“三条纹”这个标志不是由一系列有规律的重复元素构成的图案标志,而是一种普通的象征符号。
据悉,阿迪达斯的“三条纹”标志是阿迪达斯的创始人Adi Dassler在156 0190 2607年8月18日首次在足球靴上注册的,2014年的时候注册这一商标,不过法院却表示,这并不足以证明该三条纹标志*早是由阿迪达斯发明创造的。
欧洲知识产权公司的商标律师Mark Caddie表示,在三条纹商标的申请上,阿迪达斯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该商标是由阿迪达斯发明创造的,会使得消费者在鞋服、饰品等产品上看到三条纹时与阿迪达斯联系起来。虽然阿迪达斯对于三条纹商标被判决无效一事失望,但三条纹商标的失效并不会对阿迪达斯产生很大的实际影响,阿迪达斯在各种特定位置的三条纹标识上都注册有商标。
有资料显示,阿迪达斯旗下拥有运动表现系列performance(三条纹)、运动传统系列originals(三叶草)和运动时尚系列neo(圆球型LOGO)三大系列。对于三条纹这个标志,自从20世纪50年代*先在足球靴上使用后,三条纹就成了阿迪达斯的标志性图案,据悉,几乎所有的阿迪达斯产品都有三条纹印花,这也是阿迪达斯不断提起诉讼的原因。阿迪达斯在保护商标方面的态度向来十分强硬,此前为维权商标对多个运动品牌提起过诉讼。
对于本次阿迪达斯的三条纹商标被判无效一事,有业界人士表示,随着时尚行业对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意识越来越重视,阿迪达斯或将会面临更多标志性元素混淆和假货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