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对江苏、浙江、福建等8个省、直辖市家企业生产的205种毛巾进行监督抽查的结果,所抽查产品中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均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CCGF201-2008《纺织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规定,对毛巾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及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所抽产品中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等项目均合格,有39种产品pH 值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有28种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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