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氮是国际环保要求的必检项目之一,检验方法有以下两种:气相色谱及质谱联用法(GC-MSD)及液相色谱法(HPLC)。标准规定被检产品中不得含有24种偶氮染料中间体,若检出其中一种即为不合格产品,其限量为要求如下:
GB 18401-2010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限量值≤20mg/kg);GB 20400-2006中规定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30mg/kg(23种禁用芳香胺)REACH(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Annex 17 entry 43中规定:禁用(限量值≤30mg/kg);OEKO-TEX®standard 100 Appendix 4 中规定: not used(限量值≤20mg/kg)日本劳动卫生福利部(MHLW)通过修订“家用产品有害物质管控法案”,将24种偶氮染料列为有害污染物,并进行管控。此法案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生效(限量值≤30mg/kg)。
欧盟在其官方公布了有关有害偶氮染料测试方法的3项欧洲标准 。实施欧盟2002/61/EC号指令的配套文件分别是:
1:CENISO/TS17234:2003皮革——化学测试检——验染色皮革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
2:EN14362-1:2003纺织品——检验偶氮染料释放出的芳族胺——**部分:在无须提取的情况下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的偶氮染料
3: EN14362-2: 2003纺织品——检验由偶氮染料释出的芳族胺——**部分:提取纤维以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