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
公示内容:
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时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全过程。
时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
公示内容: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长:
1.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2.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3.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时间:召开公众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个工作日前
公示内容:会议的时间、地点、主题和可以报名的公众范围、报名办法,通过网络平台和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公示时长: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时间:公众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公示内容: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座谈会纪要或者专家论证结论
时间: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公示内容: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时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
公示内容:1.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2.公众参与说明;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时长: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时间: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前
公示内容:
1.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建设单位名称;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4.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5.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时长:公开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