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资讯:食物是人体获取养分的主要途径,食物的干净卫生是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而食品微生物检测,是衡量动植物性产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判定被检产品能否食用的科学依据之一。
食物微生物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食物抽检报告中,通常可以看到以下几个抽检项目:生物毒素超标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等。其中,根据我国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部分,微生物检测主要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3项。此外,微生物指标还包括病毒和寄生虫指标等。
食物微生物检测是判断食品加工环境和食品安全的重要依据,作为食品微生物检验人员,在进行检测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不得随意更换其他方法进行微生物检测。同时因为微生物检测涉及到菌落总数等细菌相关数据,在取样时就必须无菌采样,以免造成样品污染而使得检测结果出错。
无菌操作的要求
食物微生物检测的主要程序包括(1)采集样品、(2)样品送检、(3)样品处理、(4)检验、(5)结果报告。在检验环节之前,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因为微生物进入而造成样品污染,因此无菌操作技术应贯穿整个检验过程,一旦其中一个环节没有采用无菌操作,那么其他环节的无菌操作也将没有任何意义。
(1)采集样品
样品采集过程中使用的器械和容器均需灭菌处理,如剪刀、药匙要经过170℃/2h 干热灭菌,天平消毒处理。如样品是直接食用的小包装食品,可原包装直接采集,检验前不要开封。
(2)样品送检
采集好的样品应及时送到食品微生物检验室,一般不应超过3h。如路程较远,则可将不需冷冻的样品保持在1~5℃的环境中,勿使冻结,以免细菌遭受破坏。
(3)样品处理
需用无菌刀、剪或镊子称取不同部位的样品。一般而言,称取 25g/ml样品于盛有225ml无菌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均质,制备成1:10样品匀液进行检验。若是冷冻样品必须事先在原容器中解冻,解冻温度为2~5℃不超过18h或45℃不超过15min。
(4)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测单位接到检验申请单,应立即登记填写试验序号,并在36 h内进行检测(贝类样品通常要在6 h内检测)。对不能立即进行检测的样品,实验室应有足够和适当的样品保存设施(如冰箱或冰柜等),使样品在检测之前维持取样时的状态。
(5)结果报告
样品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报告单。检验人员和主管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结果报告生效。如样品检验结果阳性,应按照规定保存时间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