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的安全和质量对人类而言至关重要。现代生活的各方面均对水有广泛的需求,而不同类型水质标准却各有差异,特别是包装水(瓶装水、桶装水等)生产企业、饮料工业、其他食品工业以及公共餐饮行业对水质安全有着更高的要求。
2007年7月1日,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标准,2009年10月1日,《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也正式实施。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安全关系着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卫生部门为保障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颁布了严格的法规来加强生活饮用水检测监测管理。各项法规对供水尤其是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采样点位置、检验项目及监测频率等都有明确要求。
检测标准:
GB 17051-1997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次供水检测要求:
卫生部门明确规定:供水责任单位应定期检验水质并登记检验结果,水质检测工作,应当由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承担。采样点设置在原水入口、设备出水口、末梢水。
1、采样点设置在原水入口、设备出水口、末梢水。
2、水质检验项目:
(1) 必测项目 : 色度、pH、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流酸盐、绿化物、氨氮、亚消酸盐氮、消酸盐氮、挥发酚类、耗氧量、总硬度、铁、锰、铜、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2) 选测项目 : 必要时可以根据水箱类型、消毒方式等因素加测相关检验项目及消毒副产物。
3、监测频次 : 每年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