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6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接触材料专家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及企业的意见,此稿截止至2017年7月16日。
该标准一经发布,将成为GB 4806系列新的组成部分,替代GB 9683-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与GB 9683-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 适用范围扩大为各种复合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此稿中将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定义为由纸、塑料、金属等不同或相同材料通过粘合、热熔或其它方式复合而成的两层或两层以上,且层间连续紧 密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包括但不限于由纸、塑料或铝箔经聚氨酯和改性聚丙烯复合而成的食品包装袋。
2. 增加了基本要求、原料及添加剂的要求:
此稿中再次重申复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的规定,且复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的各层材质材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当复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各层材料有相同项目的限量时,材料及制品整体应符合该项目限量的权重加和值。如无法计算权重加和值时,则取该项目的*小限量值作为合格限量。
对于原料要求,复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使用的粘合剂、油墨等应符合相关食品国家安全标准的要求。材料和制品中粘合剂不得直接接触水性食品、含酒精饮料、油脂及表面含油脂食品。当聚氨酯类粘合剂与食品接触层之间无有效组隔层阻隔时,该类粘合剂不得用在超过121℃条件下使用的复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油墨不得直接接触任何类型食品。
3. 理化指标修订:
此稿的理化指标除GB 9683中的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甲苯二胺项目外,还增加了溶剂残留量、芳香族伯胺迁移、双酚A二环氧甘油醚及其衍生物迁移、脱色试验项目,并补充规定了各项目的适用范围;并将之前的蒸发残渣修订为总迁移量。具体项目及指标如下图所示:
4. 增加了微生物指标:
预期直接与食品(食用或烹饪、加工前需经去皮、去壳或清洗的水果、蔬菜、鲜蛋等农副产品除外)接触、不经过消毒或清洗而直接使用,且接触食品面为纸张的复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应符合表3规定的微生物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