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 I 类和 II 类设备的要求:
可以在没有 TAC 或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制造或进口的*大数量,比标准中列出的数量多一个设备。
测试 - 该部门可以随时测试或要求制造商或进口商测试设备,以确保符合适用标准。
标签 - 经认证符合适用标准和/或已为其颁发 TAC 的设备必须根据适用于该设备的 ISED 加拿大标准中规定的要求贴上标签。
这些要求不妨碍为其他目的或根据其他法律为产品贴上标签。
您不得:移除、替换或更改已按照适用标准的要求粘贴的标签;或标记、标签或以其他方式指示如何修改设备,使其不符合适用标准。
对 I 类设备的附加要求:
制造、进口、分销、租赁、提供销售或销售 I 类设备的人员必须向 ISED 申请技术验收证书 (TAC)。申请人必须证明设备的型号(或型号)符合所有要求的标准。一份显示对设备执行的所有测试结果的报告必须与 TAC 申请一起提交给部门。
申请人必须遵循无线电标准程序 100 (RSP-100)、无线电设备认证程序或广播设备标准程序 100 (BESP-100)、广播设备认证中概述的程序。
ISED 加拿大可能会为特定型号的设备或具有相似技术特性的几种型号签发 TAC。
申请人可以选择将设备直接提交给部门的认证部门进行测试和签发 T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