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了提升京东国际开放平台的商品品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京东国际将委托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商家的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若发现商品一致性低,京东国际将依据《京东国际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对商家进行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服务条款作终止合作处理。
**章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牙齿以及口腔粘膜,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以及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妆品。
第二章 抽样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采用购买线上店铺商品、京东国际自行送检等方式。
第三章 检验依据
凡是标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1 国外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
欧盟:《欧盟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及相关修订条例
美国:《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CFR)、《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FD&C Act)
日本:《药事法》及厚生劳动省相关法令
韩国:《化妆品法》、《化妆品法实施令》、《化妆品法实施规则》及相关修订通告
3.2 中国大陆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
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中国大陆与出口国家或地区签订法的协议、议定书等;
第四章 检验方
京东国际认可的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五章 检验要求
5.1检验项目:产品一致性。
5.1.1包装(a1):依据原产国国家标准、行业、地方标准等,对化妆品销售包装、内装物、展示面、可视面、净含量、保质期等指标进行审核。
5.1.2感官(a2):依据原产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要求,对外观、气味、肤感等指标进行评价。
5.1.3品质(a3):依据原产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方法,对pH值、粘度、密度等指标进行检测并评价。
5.1.4指纹图谱(a4):依据国际标准的检测方法,采用HPLC、GC、GC-MS、CRS、XRF等谱学联用分析技术对样品检测并对图谱分析。
5.1.5特征参数(a5):根据在具体产品的成分特点,使用国际标准的检测方法,对样品中含有的防腐剂、功效成分、特殊成分等指进行检测分析。
第六章 判定原则
产品一致性分析包括包装感官及技术性参数两方面。包装感官方面包括5.1.1和5.1.2。技术性参数包括5.1.3-5.1.5。
产品一致性参数(COP)为上述各项数据结果(an)与相关系数(fn)乘积的总和。COP值越高,表示一致性越好。
COP=∑an·fn(其中an为数据结果,fn为相关系数)
一致性水平顺序:A﹥B﹥C﹥D
1)当产品包装感官COP值和技术指标COP位于A区域时,一致性水平较高,合格;
2)当产品包装感官COP值和技术指标COP位于B区域时,一致性水平较低,不合格;
3)当产品包装感官COP值和技术指标COP位于C区域时,一致性水平很低,不合格;
4)当产品包装感官COP值和技术指标COP位于D区域时,一致性水平特别低,不合格。
第七章 异议处理
7.1申诉
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结果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京东国际提起申诉。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需进行复验的,可以提出复验申请。
7.2复验
7.2.1复验样品
复验样品采用抽检样品的余样,余样在技术上无法复验的不予复验。
7.2.2复验检验方
复验时仍由初验时指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复验。
7.2.3复验结论
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验结果发生变更的,以复验结果为准。
7.2.4复验费用
申请进行复验的,异议申请人应在收到复验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复验费用预先支付给复验机构。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复验检验费用由原检验机构退还异议申请人。
7.2.5不予复验的情况
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产品或部位的可重现性,对不进行复验的情况规定如下:
7.2.5.1超过申诉期限的。
7.2.5.2无法在原样上进行复验的。
7.2.5.3被检验方提出复验时,产品在复验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7.2.5.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验的其他情况。
第八章 抽检不合格项目及对应处理
京东国际开放平台将根据质检报告、鉴定方出具的书面鉴定报告等,针对商品不同违规程度依据《京东国际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1)当产品包装感官COP值和技术指标COP位于B区域时,一致性水平较低,按严重违规扣12分处理;
2)当产品包装感官COP值和技术指标COP位于C区域时,一致性水平很低,严重违规,情节严重,扣75分,21天全店商品下架/限制上新/活动提报;
3) 当产品包装感官COP值和技术指标COP位于D区域时,一致性水平特别低,严重违规,情节特别严重,扣100分,执行关店。
第九章 附则
9.1京东国际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9.2京东国际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9.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国际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9.4本规范于于2021年7月6日修订, 7月1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