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纤维含量的标签要求,标注原则,表示方法,允差以及标识符合性的判定,并给出了纺织纤维含量的标识示例。
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产品。附录A中列举的产品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146.1纺织品化学纤维―第1部分:属名
GB/T 11951纺织品天然纤维术语
GB/T 17685羽绒羽毛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纺织产品textile products
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而制成的产品,如纱线,织物及其制成品。
[GB18401--2010,定义3.1]3.2
耐久性标签permanent label
永久附着在产品上,并能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读的标签。[GB 5296.4--2012,定义3.5]
4纤维含量标签要求
4.1每件产品应附着纤维含量标签,标明产品中所含各组分纤维的名称及其含量。4.2每件制成品应附着纤维含量的耐久性标签。
4.3对采用耐久性标签影响产品的使用或不适宜附着耐久性标签的产品(例如,面料、绒线、手套和袜子等),可以采用吊牌等其他形式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