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检测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执行标准是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该标准定义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范围: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包括未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制品。
标准的基本要求: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符合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的前提是必须符合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的规定,即产品必须先符合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的标准要求,才可以考虑是否符合GB 4806.7-2016标准的要求。
标准的技术要求
(1)原料要求: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原材料,即树脂材料在使用前应该符合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2)感官要求:感官需要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等,浸泡液需要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无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的劣变;
(3)迁移试验:迁移试验应该按照GB 31604.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和GB 5009.15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的规定执行。
(4)添加剂:添加剂应该符合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及相关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