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1-2013
本标准由农业部于2013-12-13发布,于2014年4月1日代替 NY/T 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产地的术语和定义、生态环境要求、空气质量要求、水质要求、土壤质量要求,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
一、农田灌溉水质
pH,总汞,总镉,总砷,总铅,六价铬,氟化物,石油类,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CODcr)
二、土壤环境质量
总汞,总铅,总镉,总铬,总砷,总铜
三、土壤肥力
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
四、渔业水质
色、臭、味,PH值,溶解氧,生化需氧流量(BOD5),总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铅,总铜,总砷,六价铬,挥发酚,石油类,活性磷酸盐(以P计)
五、畜禽养殖用水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氟化物,总砷,总汞,总镉,六价铬,总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氰化物
六、加工用水
PH值,总砷,总汞,总镉,六价铬,总铅,氟化物,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氰化物
七、食用盐原料水质
总砷,总汞,总镉,总铅
八、空气质量
总悬浮颗粒,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