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用燃气调压箱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结构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和验收、质量证明书、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进口压力不大于1.6MPa,工作温度不超出-20℃~60℃的调压箱。本标准不适用于地下调压箱。英文名称:City gas pressure regulating st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供热、供气、空调及制冷工程>>P47供气工程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91.140建筑物中的设施
发布部门: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8-02-29
实施日期:2008-08-01
作废日期:2013-10-12
出版日期:2008-08-01
页数:13页
前言
本标准参照英国气体工程师协会IGE/TD/9-1990 气体输配系统的实施建议规范《入口压力为7巴~100巴的气体调压站及其供气规定》制定。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常州信力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燕山工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费希尔久安输配设备(成都)有限公司、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合肥市久环给排水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信仪表有限公司、北京鑫广进燃气设备研究所、乐山川天燃气输配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华泰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克莱斯德(北京)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天津新科成套仪表有限公司、大丰市燃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启、郑安力、翟军、蔡思、邱敏、潘良、常保成、陈镜兔、仇梁、李松、袁勇、章建明、乔斌、孙建勋、智恒勤。本标准为首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