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净水厂用煤质活性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 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净化以及水源突发污染的净化处理用煤质活性炭。英文名称:Activated carbon from coal for drinking water treatment in municipal water plan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0-10-21
实施日期:2011-05-01
出版日期:2011-05-01
页数:24页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宁夏欣荣洁源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宁夏平罗环保产业协会、山西大同市活性炭协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江苏泰兴一心活性炭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嘉兴市嘉源给排水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水务公司、上海市供水协会、江苏省供水协会、上海市松江自来水有限公司、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炎、蒋仁甫、蒋旭东、戴日成、刘文君、张燕、刘惠平、薛忠宁、杨培栋、徐兵、乐林生、林国峰、冯钧、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