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在图像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公众无线数据通信网利用流媒体转发方式进行移动终端图像接收的技术要求,对移动流媒体转发服务器和移动终端管理服务器与无线网关的接口、与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功能关系行了规范,并对手持移动终端的性能进行了规定。 本部分适用于手机、PDA 等手持移动终端进行图像接收的系统设计和验收。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mag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Part14: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obile terminal’s networking in imag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DB11/Z 348.14-2008;被DB11/T 384.14-2018代替
中标分类:>>>> >>>>63
ICS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信息技术应用>>35.240.01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9-02-06
实施日期:2009-05-01
作废日期:2019-04-01
出版日期:2009-05-01
页数:13页
前言
DB11/T 384《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体平台结构;—— 第 2 部分:视频格式与编码;—— 第 3 部分:通信控制协议;—— 第 4 部分:传输网络;—— 第 5 部分:图像质量要求与评价方法;—— 第 6 部分:图像存储与回放要求;—— 第 7 部分:工程要求与验收;—— 第 8 部分:危险场所的施工与验收;—— 第 9 部分:图像资源及系统设备编码与管理;—— 第 10 部分:图像采集点设置要求;—— 第 11 部分:控制权限分类与管理;—— 第 12 部分: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 第 13 部分:图像信息存储系统;—— 第 14 部分:手持移动终端联接技术要求;—— 第 15 部分:软件质量评价方法;—— 第 16 部分:视频图像字符叠加要求;—— 第 17 部分:运行维护要求;—— 第 18 部分:系统平台技术要求。本部分为DB11/T 384的第14部分,规定了手持移动终端接入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网络联接技术要求及其性能要求。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泰可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声迅电子有限公司、亚太安讯网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富盛星电子有限公司、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信息产业部第六电子研究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栋梁、娄健、杨树林、宋国建、吕元元、杜振洲、姚世全、王小平、刘彬、周巧霖、宋银芳、余和初、马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