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同时以附件形式公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用燃气器具》,并界定了3C认证产品的范围,纳入3C认证管理的3种家用燃气器具产品的种类、代码、及产品适用范围是:
防爆电气等产品3C认证产品的范围
1、家用燃气灶具(2401),适用范围为“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的燃气灶具”;
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402),适用范围为“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0KW的热水器”;
3、燃气采暖热水炉(2403),适用范围为“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0KW、*大采暖工作水压不大于0.3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C、采用大气式燃烧器或风机辅助式燃烧器或全预混式燃烧器的、采暖热水两用的和单采暖的器具”。
4、《认证规则》则指明,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的认证依据标准分别是GB16410、GB6932、GB25034;其3C认证的基本认证模式为:“产品检测+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